分宜县湘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193家企业:
本局于2025年6月6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市监信监处罚〔2025〕1-193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市监信监处罚〔2025〕1-19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市监信监处罚〔2025〕1-193号)
联系人:罗玉华,张军洪 联系电话:0790-5890915
联系地址:分宜县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管股1717室
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