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yu.gov.cn)或本机关网站(www.xyscjg.gov.cn)上查阅和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索取(地址:市仙来中大道135号,联系电话:0790-6449743,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政务公开、公示。
5、人事信息。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行政执法。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市仙来中大道135号);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0-6449743。
㈡编排体系
目录编排体系:《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分类主题查询、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等编排设计。分类主题查询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文号等关键字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生成日期、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性以及正文等详细内容。
(三)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本机关网站新余市市场监管局(www.xyscjg.gov.cn)上查阅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1.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为 (www.xyscjg.gov.cn
2.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3.线下渠道: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地址:市仙来中大道135号市市场监管局9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90-6449743,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限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询。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仙来中大道135号
联系电话:0790-6449743
传真电话:0790-6449742
邮政编码:338000
电子邮箱:xyaic@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示提出申请。)
附件
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编号:第 号
申请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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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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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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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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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类型 |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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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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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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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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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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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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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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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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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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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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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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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的方式 |
○邮寄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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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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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的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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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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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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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电子邮件 ○邮寄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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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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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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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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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1. 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 “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3. 提交《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请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带“*”号的为必填项。 |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住处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地址:新余市仙来中大道135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07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进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网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_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后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保存申请编号,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2)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后,邮寄申请。地址:市仙来中大道135号,联系电话:0790-6449743,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3)通过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需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后,提交申请。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790-6449743 传真:0790—6449742(4)通过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后,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4.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涉及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的,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交相关事项或反映情况
5.市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0-6449743 传真:0790—6449742
通信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135号907室
邮政编码:338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